为加强四川省与海外华侨华人科技社团在科技文化教育和经贸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硅谷留美博士企业家协会SCOBA(以下简称甲方)、经友好磋商四川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以下简称乙方),双方达成合作意向如下:
- 双方为彼此间在科技、文化、教育、经贸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给予支持和协作,提供方便与服务。
- 甲方义务向乙方推荐海外优秀的科技、经济人才到川考察、交流、创业和投资,促成他们在川发展。
- 乙方承诺协调四川省级、市级有关部门及单位为海外科技专家、专业人士回国交流、合作及创业牵线搭桥,提供服务,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各级政府的有关优惠政策和措施。
- 甲方承诺积极关注四川省委、四川省政府关于加速四川信息产业发展的一号工程,为四川建设西部硅谷提出建设性建议和意见;乙方承诺将这些建议和意见迅速送达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相关主管部门和企业以认真分析研究。
- 与四川高科技企业开展对口经贸合作交流,为四川省科技专项对外引资、引智活动提供优秀人才资源、项目信息,并帮助四川省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 建立信息交流制度。双方定期进行有关经贸、科技和教育等信息、资料和有关事项的交流
- 甲方将作为四川在海外的窗口,帮助宣传、介绍四川,如为在海外报刊设立专版、发布网络信息等提供方便。乙方将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
- 双方合作的重点领域和重点产业是四川省政府鼓励的以下领域及产业:
- 优先发展电子信息、现代生物、医药化工、食品饮料、机械冶金技术及产业。
- 生态保护及农业高新技术产业。
9. 双方交流、合作方式:
- 由双方根据四川省的需求及海外专家学者的情况,协商确定人选,由乙方上报国务院侨办,以便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部分项目经费和回国短期合作工作经费支持。
- 由乙方直接邀请甲方专家学者来川交流,乙方根据交流内容,联系安排交流单位,做好接待工作。
- 由甲方推荐来川交流的专家人选,经四川省有关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企业及单位认定,与乙方共同负责接待,并负责安排交流项目和活动经费等事宜。
10. 对于甲方成功引进的新技术、新产品、资金及项目,乙方将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各级政府的奖励措施.
11.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在具体实施协议条款时本着友好磋商,互补不足精神,进行协商。
12.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
双方代表签字: